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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谈防火行政管理

发布:2024-07-21 浏览:0

1、组织机构

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,必须加强组织领导。《森林防火条例》第四条规定,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,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森林防火工作列为重要任务,实行统一领导,综合防治。

(1)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,由政府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任指挥部总指挥,有关部门和当地驻军领导为指挥部副总指挥、成员。森林防火指挥部是同级人民政府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,负责本行政区的森林防火工作。

(2)护林队伍

根据需要,经过批准,可设立防火检查站、边界森林防火联防站。在林区,建立扑火队。林区的基层单位,配备专职护林员。

2、宣传教育

(1)宣传教育的目的

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,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前提和基础。宣传教育的目的是不断强化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,提高各级领导对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使森林防火工作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。

(2)宣传教育的内容

森林防火宣传从各地实际出发,以野外火源管理为中心,紧密结合各级森林防火工作进行。主要内容:一是森林火灾的危害性。二是介绍预防和扑灭林火的基本知识。三是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,包括关于森林防火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;各地有关森林防火的法规。四是森林防火的典型和火灾典型案例。

(3)宣传教育的形式

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要做到经常、广泛、深入,群众喜闻乐见,必须采取多种手段、多种形式。政府发布森林防火命令、指示,领导发表讲话、文章具有权威性;广播、电视、报刊等新闻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,具有及时性;在交通要道和林区建立森林宣传牌、匾、碑等,具有持久性;印制森林防火宣传单、宣传手册,举行森林防火知识竞赛,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一条街、宣传周活动,具有群众性;进入森林防火紧要期,悬挂森林火险等级旗和防火警示旗,对旅游等进山人员宣传,具有针对性。

3、依法治火

依法治火,就是森林防火工作有法可依,并依法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管理。

4、火源管理

加强对人为火源的管理,是防止发生森林火灾有效的办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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